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中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相關數據一覽表

自由時報20080704
1.人口數:台中縣155萬2987人,台中市106萬1065人。改制大台中市後261萬4052人。

2.面積(平方公里):台中縣2051.4172,台中市163.4256。改制大台中市後2214.8968。

3.鄉鎮市(區)數:台中縣21,台中市8。

4.組織:台中縣18處6局,台中市17處6局。改制大台中市後不得超過32局、處、委員會。

5.編制員額(含警消及公所人員):台中縣7948,台中市6439。改制大台中市後2萬5639。

6.財政收入(億):台中縣216.56,台中市197.54。改制大台中市後630.24。

7.議員法定席次數:台中縣57,台中市46。改制大台中市後51。

8.各級學校數:台中縣大專院校6、高中27、國中46、國小166,台中市大專院校12、高中18、國中24、國小66。改制大台中市後大專院校18、高中45、國中70、國小232。

9.經濟:台中縣工廠數1萬3002、商業數6萬2498、農業產值182億,台中市工廠數3318、商業數2萬6190。

10.交通:台中縣台中港、清泉崗機場、國道一號、三號、四號高速公路、高鐵台中站、台鐵,台中市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台鐵。

(資料來源:台中縣政府民政局,整理、製表:記者謝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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