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8日 星期二

環評明年5月才能完成

  • 2008-07-07 中國時報 【朱武智╱台北報導】

     環保署表示,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只要興建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都必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交通部提出「蘇花公路替代道路」新案,雖強調並非先前的「蘇花高」,但其規格是「快速道路」,甚至等同高速公路,開發單位仍要提報環評說明書送審,由環評委員決定能否興建。

     官員說,依過去案例,開發單位對新建工程提出環評報告說明書,從收集資料到撰寫報告,最快要半年;環保署收件審查與補件,前後需要二到三個月。

     交通部若真提出替代蘇花公路的「蘇花快」環評報告說明書,待環保署召開環評大會做審查,恐怕要等到明年五月才能審查完畢,所以今年不可能動工。

     官員說,替代道路是否能興建,要視環評委員的決議而定,環保署沒有預設立場。

     環保署官員指出,在環評法下,訂有《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與認定標準》,其中第五條明確規定,高速公路或快速道 (公) 路的興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一般公路若位於山坡地,長度超過五公里,或挖填土石達十萬立方公尺以上,也要進行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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