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0日 星期一

南縣兩垃圾掩埋場 環評爆造假

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有美麗山水、聞名全台的龍眼、柳丁,下過雨的山谷形成一片湖泊,這片湖泊就是南盛隆垃圾掩埋場的預定地,將掩埋重金屬的底渣、汙泥,嶺南村的美景不再。
記者朱淑娟╱攝影

南台灣兩百萬人飲用水安全拉警報。位於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永揚、南盛隆兩處垃圾掩埋場預定地,環保團體調查發現新證據,垃圾場滲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碎裂帶汙染烏山頭水庫,環保團體發起「搶救烏山頭水庫連署」,並要求監察院介入調查。

東山鄉自救會表示,一旦烏山頭水庫集水區被汙染,不只大台南、嘉義地區民生用水被汙染,連嘉南平原的土壤、農產品、地下水都會被汙染。

前環保聯盟會長陳椒華指出,永揚、南盛隆是民營垃圾掩埋場,總面積廿七公頃,預計掩埋事業廢棄物、底渣。九十年通過環評,後來業者被揭發環評說明書中多處造假,前年九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成為全國第一件因環評書造假被起訴的案例,明天台南地院將開庭審理。

檢察官陳誌銘在起訴書中指出,業者明知掩埋場離民宅最近只有一百五十五公尺,但環評書卻說垃圾場半徑一點五公里無村落。另外依環保署規定,掩埋場應避開地下水多的地方,而包括檢察官、成功大學調查後都證實當地有地下水,業者卻謊稱地下水層廿公尺以上都無地下水。

陳椒華指出,從福衛二號拍到的照片上可看出,垃圾場往南沿著北勢坑斷層到烏山頭水庫之間,發現至少有五處水池。水池形成的原因,研判應是地下水流經斷層碎裂帶湧出而形成湖泊。

環盟最新調查發現,地下水流向是往東南的烏山頭水庫。一旦垃圾場汙水滲出,勢必沿著斷層碎裂帶一路南下汙染烏山頭水庫。然而業者的環評書卻故意畫錯垃圾場位置,誤導地下水是往西。

環保署督察總隊長張晃彰說,依規定掩埋場不應設在地下水地區,因為垃圾滲汙水一定會汙染土壤及地下水。如果當地有地下水,台南縣政府就不應同意設置,通過了就必須要追究責任。

環盟指出,中央地質調查所資料顯示,垃圾場往東兩公里是觸口斷層,往西三公里是六甲斷層。中央氣象局日前也證實,永揚垃圾場附近的六甲斷層、牛稠子斷層、觸口斷層,微震頻繁。

【2008/06/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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