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0日 星期一

地制法修正 北縣成準直轄市

自由時報20070505 
立法院會昨日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第四條及第七條」修正條文,明定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以上,未改制直轄市前,預算規模支用、公務人員員額編制,可比照直轄市規定辦理,已跨越人口門檻的台北縣,完成配套實施後,將成為我國第一個「準直轄市」,台北縣的未來也將像五彩繽紛的燈光般,更為亮麗。(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縣逾200萬人 準用直轄市規定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創制性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明定縣人口達二百萬以上,在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有關議會會期、組織,行政機關人事、組織、稅收及財政收支劃分等,準用直轄市相關規定,已跨越人口門檻的台北縣將成為我國第一個「準直轄市」。

由於事涉財政劃分、公務員員額增加、組織編制擴大等,層面複雜,必須完成配套法規的修正,對這項創制法律條文表達樂觀其成的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已指示政務委員林錫耀,召集相關部會與考試院銓敘部組成跨院、部專案小組,下週開會,盼於一個月內完成研議。

昨天通過的修法,除上述縣準用直轄市規定外,同時增訂縣(市)單獨爭取升格直轄市的程序,如不涉及行政區域劃分、調整,可經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後,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即可升格為直轄市。

這項修正也讓人口已跨過直轄市人口門檻一百二十五萬的縣市,不須與其他縣市合併者,未來可透過法定程序爭取單獨升格。不過,直升直轄市尚有政、經、文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等條件,而且行政院有核定權。目前北、桃、中、彰四縣人口都超過一百二十五萬,高雄縣也僅差數千人。

人口逾125萬縣市 可爭取升格

關於準用直轄市規定的門檻,立委蔡家福提出的原案,是人口二百五十萬人以上的縣,但內政委員會初審時,桃園縣立委推動降為二百萬人,讓人口達一百九十一萬的桃園縣有機會跨過門檻。

根據估算,台北縣成為準直轄市並完成配套實施後,每年預算規模將倍增達一千五百億元以上,公務員員額將增為目前四倍,每年人事經費增加六十八億九百一十七萬元。

立法院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政院說明縣準用直轄市稅收分配,是否將影響北、高兩直轄市及其他縣(市)統籌分配稅款及其他資源分配,並提供各直轄市、縣(市)統籌分配稅款及其他資源重新分配後的明細。

立法院也決議,要求行政部門釐清,若縣準用直轄市規定,鄉(鎮、市)是否仍為自治團體及獨立財政主體,可分配原有徵起的稅課,並就台北縣與轄下鄉(鎮、市)編制員額、財政收支應否合併計算問題加以界定,以免台北縣在財政收支未受益前,先增加大幅經費支出。

台北縣長周錫瑋最近積極遊走力促修法,取得國、親、台聯、無盟支持,原持反對立場的行政部門與民進黨團,昨天態度逆轉,院會變更議程完成三讀。

民法修正 儀式婚改採登記婚

立法院院會昨天也三讀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案」,婚姻效力認定有重大變革,由傳統的「儀式婚」改採「登記婚」,另設一年日出條款宣導。院會並三讀通過取消徵才年齡與性傾向限制的「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及三讀通過取消保齡球和撞球兩類球類運動場所娛樂稅的「娛樂稅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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