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9日 星期五

教師會推小型學校永續發展立法

國時報 2008.04.15  林宏聰╱高縣報導

     高縣3個原住民鄉鎮及許多偏遠地區的小型學校教育經費未獲足夠補助,若招生不足,教育處還會依「高雄縣國民小學組織再造試辦要點」,精簡校長、主任、護士、工友等員額。高縣教師會認為縣府未盡照顧弱勢職責,要爭取議員支持,立法保障偏遠小校的教育經費與人員編制。

     高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指出,高縣九十二年通過「高雄縣國民小學組織再造試辦要點」,對小校相當嚴苛,不僅沒有給予經費補助,還因小校學生數不足,刪減主任、校護的人員編制。他舉例,茂林國中與茂林國小、三民國中與三民國小、桃源國中與桃源國小均共用校護。桃源國中與桃源國小距離有10分鐘以上車程,「如果學生發生休克或重傷,1名校護來得及處理嗎?原住民小孩就不是人嗎?」

     劉亞平表示,去年八月十五日教育處召開「小校組織再造修正會議」,通過「高雄縣小型學校永續發展作業要點」,但後來竟沒有下文,迄今1年恐怕已「胎死腹中」。教師會草擬「高雄縣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或要點)」草案,昨日送交所有縣議員,希望獲得民意機關支持,推動立法保障小校教育經費與人員編制。劉亞平說這可能是縣內首次由民間團體遊說議會行使立法權,希望獲得各界支持。

     教育處長呂瑞芬表示,教育部前一波百人以下學校裁併政策中,高縣與鄰近縣市比較,算是裁併最少的。而且教育處以推動特色學校的方式挹注小校經費,並採大學區制,使小校能夠吸引學生跨學區就讀。呂瑞芬說,共用校護的學校,原本就是國中、小合一的學校,因人事限制目前無法增加校護員額,早已徵得當地學校、家長同意共用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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