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

有此一說 土地公任期800-1000年

自由時報20080506

〔記者張瑞楨╱中縣報導〕民俗專家指出,台灣民間常把神格擬人化,神的世界也常與台灣社會類比,因此土地公確實有任期制之說,但相傳任期不一,做得好天庭會給予升官,做不好則降職甚至重新投胎當人,專家並認為不論真實與否,都能彰顯「敬神如神在」的信仰精髓。

民俗專家張益銘說,相傳土地公是生前樂善好施、德行高尚的人,死後被天庭所聘,祂雖是最基層的神祇,管的事情卻包羅萬象,舉凡莊稼收成、六畜興旺、求財富保平安,都是祂掌管的事務,身分類似以前的村里長或保正,也兼具管區警察的功能。

他說,社會各種官職都有任期制,也會升官或丟職,民間相信土地公也是如此,任期則有多方說法,有人認為固定為1000年或800年不等,有人認為沒有固定任期,任期長短需視土地公生前的功德多寡而定。

張益銘指出,相傳土地公任內做得好會升官,做不好也會丟官去職,這跟台灣社會類似,這種說法也具濃郁人情趣味,並彰顯信仰「敬神如神在」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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