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平溪天燈節縣首件無形文資

中國時報 2008.03.29 
許俊偉╱北縣報導

     台北縣重要元宵民俗活動「平溪天燈節」,經審議委員會討論後,以7票全票無異議通過,成了北縣首件完成登錄的無形文化資產,比被文建會列管的三峽清水祖師廟賽神豬還要快,其他像野柳神明淨港,也都可能提出登錄申請。

     多位委員日前還利用天燈節期間,前往現地了解這項地方民俗,高度肯定該節慶的傳統性、地方性、藝術性和國際能見度,認為平溪天燈節是北縣相當具特色的地方民俗,率先登錄成北縣無形文化資產,深具指標意義。

     不過,委員們雖一致認定平溪天燈節有登錄文資產必要,但也提供不少訪查意見,像有委員就建議有關單位應整體規畫,不能只是外地人來放天燈,鄉民做生意而已,應讓鄉民有更多參與機會

     登錄完成 建議設組織承辦

     另外,委員甚至認為最好成立民間組織,由基金會或協會來承辦活動,才能達到永續化和社區化目標

     文資法九十四年實施後,文資產不再局限有形建築,像傳統藝術和文物等無形文藝均已列入文資產範疇,以北縣來說,除平溪放天燈,像野柳神明淨港、九份迎媽祖和蘆洲神將等,都可試著申請評議。

     其中,三峽清水祖師廟的新春賽神豬,更被文建會認為深具特色而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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