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堅持環評 淡北道路發包破局

紓解淡水鎮交通的淡北替代道路闢建計畫,原預計今年底前發包,昨天宣告破局,對於一度表示「即使違法發包也在所不惜的」的台北縣長周錫瑋而言,不啻為一項打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昨天下午開會,討論「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補助地方建設583億元節餘款再運用事項,針對台北縣部份,原本由台北縣政府提出6億元預算做為興建「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興建計畫經費,因涉及環評爭議,為避免無法在15日前完成發包,導致經費被中央收回,淡北道路計畫已暫時擱置,由「三重永安涵洞、文化路地下道及五重溪第1標」等3項計畫「取代」。

台北縣政府已發文交通部,請再度邀集行政院及環保署進行協調,不過台北縣政府私下也表示「機會很渺茫」。

對於計劃受阻,台北縣長周錫瑋重申淡北道路應不做環評的立場,不過他也首度表示如果需要環評,那就環評,但一切應依法進行,法律怎麼規定,怎麼做。

淡水鎮對外交通十分壅塞,假日更是常堵車,台北縣政府為求改善淡水聯外交通,規畫沿著淡水河岸北側興建一條替代道路,計畫推出後即成為當地建商銷售建案的重要題材,周邊地區也推案不斷。

不過,推動闢路過程卻一波三折,遭部分淡水民眾與環保團體連署反對,台北市政府更以違反大眾運輸政策為由,不願替北縣背書,周錫瑋為此大罵北市府「縣市合作最不愉快的一次」。

淡北道路無法闢建的關鍵在於環保署分別在10、11月兩度致函台北縣政府,認定北縣府規畫的路線是民國89年原環評案的替代方案,依法必須重新進行環評,否則不予開發,北縣府若逕行動工,可依環評法開罰。

縣政府不服環保署說法,多次向交通部及黨政高層要求解套,不過列為北縣擴大內需方案的指標計畫已被迫變更,能否起死回生,環署的態度將是最後關鍵。

【2008/12/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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