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31日 星期日

彰工火力電廠環評 監院查完再審

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今天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查台灣電力公司,曾在評估環評未過後撤案的彰濱工業區火力發電廠環評案。因全案爭議極大,且環保團體早在兩週前就向監察院檢舉,要求調查,專案小組決議全案須等到監察院調查完畢後再開會審查。

彰工火力發電廠案曾經上一屆環評委員會專案小組在2007年四月裁定不予開發,同年六月初全案送環評大會審查前,台電公司主動撤案。政黨二次輪替後,台電公司重修計畫後,再次將彰工火電開發案送環評審查。

台灣綠黨、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等環保團體在專案小組開會審查前,在環保署前抗議,指台電公司重送的彰工火電開發案與先前被裁定不予開發的舊案極相似,分別是想捲土重來、死而復生。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表示,彰工火電廠開發案環評若通過,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將大幅增加八百萬公噸,相當於增加百分之三總排放量,凸顯新政府喊出「節能減碳」的口號作假,只叫百姓減碳,放任財團排碳;他還說,若彰工火電以這種「先撤案、再復活」的方式成功,將大開方便之門,未來許多重大開發案都會循此方式尋求環評復活機會。

除了表達抗議外,前環評委員律師詹朝貴、環保聯盟會長徐光蓉也在專案小組會議上陳詞說明。

詹朝貴、徐光蓉指出,依環評法相關規定,開發單位主動撤案須在「補件期間截止前」,換言之,環保署法規會在環評專案小組作出「不予開發」裁定後,仍准許台電公司撤案自始不合法,並已在兩週前向監察院提出檢舉。

但也有來自彰化鹿港地區的民眾在會中發言力挺彰工火電開發案,他們指出,鹿港需要發展,彰化需要提高競爭力,盼環評委員傾聽地方聲音,讓彰工火電環評案通過。

不過,由於全案已被環保團體向監察院提出檢舉,專案小組仍決議,全案等到監院調查完畢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後續審查事宜。

【2008/08/26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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