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搶救眷村文化的聲浪,立法院朝野合作前年底就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條例修法,如今一年多了,眼看各地文化資產逐漸凋零,無論是天災或人禍因素,老建築的殘破卻是不爭事實,缺乏管理與維護更是當務之急,搶救文化資產刻不容緩,任何行政單位的延宕推託都只是破壞文化資產的幫凶。
一九四九年國共內戰造成的大批政治移民潮湧向台灣,今年適逢六十週年,這段特殊的移民經驗也形成台灣獨有的眷村聚落,這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並非只是外省族群的生命經驗,更何況,眷村通婚情形明顯,眷村文化是跨族群的生命故事。
走過一甲子,曾經高達八百多個眷村數量,如今剩下一百多個,眷村改建有其時代需求,然而,在無情推土機粉碎眷村景觀同時,應該設法搶救與保存眷村文化。
各地政府雖然逐漸重視保存眷村文化,然而,空有古蹟或歷史建築的法定地位,絲毫搶救不了破敗凋零的眷村文化,國防部儘管要負起管理文化資產的責任,各地文化局也不能只有把皮球丟給國防部,也要負起監督責任,總不能「孩子生了,卻沒有人要養,」任由文化資產殘破,這是對號稱重視文化建設的執政者最大的諷刺。
除了搶救與保全,政府未來將要設立眷村文化園區,這只是文化保存的起點,絕非終點,尤其各地「蚊子館」殷鑑不遠,如何活化與經營園區,卻是眼前規畫最重要的課題。
面對各縣市政府競逐眷村文化園區大餅,未來選址不能只是政治考量,應該著眼整體的文化保存策略,讓眷村文化園區帶動在地的文化保存工作,結合國防部、文化局和民間文化團體等力量,才能發揮文化保存的最大效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